《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A、一视同仁B、男女平等C、任人唯贤D、女士优先 发布时间:2025-02-26 06:2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