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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离队、旷工或者无故逾假不归,计四日以上七日以内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
A、正确
B、错误
发布时间:
2025-12-05 06: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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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题搜搜 官方老师解答 )
答案:
A
相关试题
1.
擅自离队、旷工或者无故逾假不归,计四日以上七日以内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
2.
擅自离队、旷工或者无故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日或者累计超过()日的,予以开除。
3.
义务兵违反纪律,擅离部队或者无故逾假不归累计15日以上的,应当除名。
4.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5.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
6.
公职人员有下列( )行为之一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7.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
8.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开除。
9.
根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公职人员违反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违反规定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开除。
10.
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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