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 A、调离岗位B、补偿并辞退C、安排休假D、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发布时间:2024-05-23 06: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