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0日,经检验检疫人员现场检验,该批出口黄原酸盐包装使用鉴定合格,其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有效期应为(4)。
A、按照性能结果单有效期计算,截止于2015年5月30日
B、自灌装之日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7日
C、自检验之日计算,截止于2016年2月19日
D、自证书签发之日计算1年有效
发布时间:2024-06-14 06:20:17
A、按照性能结果单有效期计算,截止于2015年5月30日
B、自灌装之日计算,截止于2015年9月7日
C、自检验之日计算,截止于2016年2月19日
D、自证书签发之日计算1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