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成员,无正当理由,连续3次拒绝接受有关部门和组织介绍的与其健康状况、劳动能力等相适应的工作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作出什么决定?
A、重新审核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B、继续发放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D、减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发布时间:2024-06-22 06:20:12
A、重新审核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B、继续发放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C、减发或者停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
D、减发其本人的最低生活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