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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多塞悖论

康多塞悖论

发布时间:2025-12-08 13:51:42
推荐参考答案 ( 由 题搜搜 官方老师解答 )
答案:康多塞悖论是指18世纪法国政治理论家科思·康多塞提出的“多数规则没有产生可传递的社会偏好”的悖论。传统的微观经济学理论以个人选择为基础,强调基于个人 理性和目标最大化的个人选择行为。当涉及社会选择(或集体选择)时,就会出现这样一个问题:个人的最优选择能否或如何转化为社会的最优选择?传统理论认为, 如果某种选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最优的,那么它对社会也是最优的,这实际是遵循“一致同意原则”行事。但人们发现,一致同意原则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实现:要么成本 太高,要么存在内在的逻辑不一致性。因此,在实际生活中常常不用“一致同意原则”,而用“多数原则”来实现个人选择到社会选择的转换,即通过投票来保证社会选择 符合多数人的利益。然而,多数原则本身也存在问题,此即“康多塞悖论”。 例如,现有三个可供选择的对象X、Y、Z,它们可以代表投票选举中的各候选人,或代表投票表决中的各种提案。现有投票者甲、乙、丙三人,他们对这些选择对象都 有个人的偏好顺序,每个人的偏好都是理性的、稳定不变的,并具有传递性。如投票者甲认为,X优于Y,Y优于Z;投票者乙认为,Y优于Z,Z优于X;投票者丙认 为,Z优于X,X优于Y。以所有个人的偏好顺序为基础,要求最后选出一个多数人偏好的社会选择顺序,或选出一个多数人偏好的可供选择对象。如果在X与Y之间进行 投票表决,则X将被选择;如果在Y与Z之间进行投票表决,Y将被选择;如果在Z与X之间进行投票表决,Z将被选择。这三种结果显然存在着矛盾。而如果在X、Y、Z 之间进行投票表决,则会形成X优于Y,Y优于Z,Z优于X的怪圈。这表明,在多数原则下,明确的结果可能永远不会产生。也就是说,个人理性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 康多塞悖论是社会选择理论和新福利经济学的重要问题之一。 从康多塞悖论中可以得出两个结论。狭义的结论是,当有两种以上的选择时,确定议程(即决定要投票事情的顺序)会对民主选举结果有重大影响。广义的结论是多数 投票本身并没有告诉我们社会真正想要什么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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