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在对资产阶级工商业实行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中,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利润分配仍然实行“四马分肥”,国家向企业派出公方代表,与工人、资本家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这时的企业性质( )
仍然属于私营企业|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具有了社会主义因素|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国营性质
发布时间:2024-12-10 10:50:02
仍然属于私营企业|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具有了社会主义因素|基本上属于社会主义国营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