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外商投资法第十三条所称( ),是指经国家批准设立、实行更大力度的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特定区域。 A、特殊经济区域B、特别行政区C、经济特区D、特别发展区域 发布时间:2024-08-22 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