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应包括
A、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B、药学、临床医学、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C、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D、药学及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E、药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发布时间:2024-06-02 06:20:38
A、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B、药学、临床医学、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
C、药学、临床医学、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D、药学及医疗行政管理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
E、药学、临床医学、卫生保健方面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