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2018年版)》(GB50160-2008),液化烃罐组或可燃液体罐组不应毗邻布置在高于工艺装置、全厂性重要设施或人员集中场所的位置;可燃液体罐组不应()。当受条件限制或有工艺要求时,应采取防止可燃液体流入低处设施或场所的措施。 A、相邻布置B、分开布置C、阶梯布置D、集中布置 发布时间:2024-06-25 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