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自()起施行。 A、2021年12月24日B、2022年1月1日C、2023年1月1日D、2022年5月1日 发布时间:2024-11-06 06: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