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买受人发现物有瑕疵后,即通知出卖人乙。乙表示愿与甲协商,但拖延两年后即以甲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物的瑕疵,而拒绝甲的请求。乙的行为( )。 A、无可责难,因甲未及时行使其权利B、出尔反尔,违背诚信原则C、有违道德和公序良俗原则D、违背自愿原则 发布时间:2024-11-30 06: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