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 )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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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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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 )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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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 )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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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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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监察机关调查案情重大且复杂的职务违法案件,对被调查人没有采取留置措施的,最长应当在立案后()以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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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备勤民警被临时派遣看管被留置人员时,应当做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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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留置期间发生被留置人员死亡、伤残、脱逃等办案安全事故、事件的,应当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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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参与公职人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被调查人、检举人及其他有关人员也有权要求其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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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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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监察机关参与公职人员违法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是被调查人或者检举人的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但被调查人、检举人无权要求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