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的,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收缴,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A、伪造采集证B、倒卖采集证C、转让采集证D、伪造、倒卖、转让允许进出口证明书 发布时间:2024-04-13 12: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