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研究成果、学术论文违规署名的说法,请选择您认为正确的答案?
A、《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虚构合作者共同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贡献”为学术不端行为。;
B、提供研究资助、收集数据、提供实验条件、提供资料或者写作上协助的人员,符合作者的标准。;
C、对研究工作做出贡献,但不符合作者署名要求的个人或者组织的姓名、名称不应当出现在学术成果中。;
D、研究成果、学术论文的署名必须符合不剥夺原则、不虚构原则、不赠予原则、不滥用原则。
发布时间:2024-12-03 21: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