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教师资格认定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申请人任职学校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的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