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答:源于西周。西周关于婚姻的解除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所谓七出,是指女子有以下情况之一,丈夫或公婆即可单方面解除婚约。一、无子-不孝;二、淫佚-乱族;三、口舌—离间亲属;四、盗窃-反义;五、妒忌-乱家;六、恶疾-不能共祭祖;七、不事舅姑-逆德。所谓三不去是指,一、有所取无所归;二、与更三年丧;三、前贫贱后富贵。三不去对休妻一定程度上有所限制,但这也是为了维护整体的宗法伦理。从七出和三不去的条件可以看出,婚姻只是祭祀祖先,延续后代的手段而已,婚姻的缔结与解除和夫妻双方的感情没有任何关系,没一条是有关感情的。因为古代婚姻是两家之间的关系,不考虑当事人的感受,所以古代社会才有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的说法,因为一不能自己做主,二不能在结婚前见面,只听媒人说对方情况。婚姻的决定权在于父母,结婚、离婚都由父母说了算。所以才出现了《孔雀东南飞》中的兰芝、陆游妻子唐氏的离婚悲剧。陈世美的“原罪”是抛妻再娶,犯下重婚罪。可是这个罪名实际上在古代的法律中只是个很轻的罪名。但是在在我国传统的戏曲里有个叫做《秦香莲》的故事,这个故事也叫《铡美案》中陈世美却被包公铡刀处死。宋朝的法律,“诸有妻更娶妻者,徒一年。因此真有这样的事情,陈世美不过是个徒罪、杖罪。另外,按照古代的法律,官僚士大夫还享有种种的特权。在故事发生的宋代,陈世美可以通过“官当”———拿自己的官品去抵挡掉这个徒罪。完全不符合传统法律原则的秦香莲故事在民间流行,是一个传播学有趣的案例。在古代“天高皇帝远”的生活环境里,民间百姓熟悉的也只是集权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模式,很自然地只能把改变现状的希望寄托在高高在上的皇帝那里,这种对于持“尚方宝剑”、“龙虎狗”大铡刀前来诛杀贪官污吏的御史的渴望,是长久存在于基层的政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