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下列哪些行为?( )
A、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
B、利用渗坑、渗井、深井、裂隙、溶洞等排放污水和其他有害废弃物
C、利用透水层孔隙、裂隙、溶洞及废弃矿坑储存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物质、有毒有害化工原料、农药等
D、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物
E、设置化工原料、危险废物和易溶性、有毒有害废弃物的暂存及转运站
F、毁林开荒、非更新采伐水源涵养林
发布时间:2024-08-13 06: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