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由有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情况、熟悉本规程,并经工区(车间,下同)批准的人员担任,名单应公布。 A、工作监护人B、工作票签发人C、专责监护人D、工作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5-11-01 06:2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