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从事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经营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提出申请。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B、省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C、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24-04-06 18: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