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其回避: A、有《江苏省行政程序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而不回避的B、有相关事实或者证据,足以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职务的 发布时间:2024-04-18 12: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