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离任人员从事律师职业管理办法(试行)》适用于从贵州省( )检察院离任且在离任时具有政法专项编制身份的工作人员。 A、省级B、市(州)级C、县级D、各级 发布时间:2024-06-30 06: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