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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佛易纳公司与晋堂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运动器材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晋堂公司作为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发现其与合同约定不符。依据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A、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B、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C、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D、如果收到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晋堂公司应当拒绝接受多交部分的货物

发布时间:2025-02-22 06:20:50
推荐参考答案 ( 由 题搜搜 官方老师解答 )
答案:如果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晋堂公司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晋堂公司可以同时要求减价和赔偿损失 ■只有在货物与合同不符的情形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晋堂公司关于交付替代物的要求才应当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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