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A、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D、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4-10-14 06:20:38
A、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B、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C、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D、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E、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