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 ),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A、累计计发B、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C、其中最低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D、任意一项 发布时间:2024-11-18 06: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