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A、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B、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C、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D、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
发布时间:2024-11-18 06:20:10
A、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的
B、未经批准变更、终止的
C、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D、违反规定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