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9月,( )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从无偿、无期限、无流动变为有偿、有期限、有流动改革的序幕。 A、海南B、广州C、深圳D、厦门 发布时间:2024-06-05 06:20:42